接上回:第一只「七方」,從此世界變了味
上篇說到,逃來部落的那個人(我用 AA 代稱)把做法教出來,第一輪就做成了「八開」與部落自用的第一只「七方」。
接下來的故事,用我自己的話來說,叫「一把武器在錯誤時代的勝利與代價」。
M 說,最初的那只「七方」一做完,部落裡的氣氛幾乎可以用「發抖的安靜」來形容。不是歡呼,而是那種壓著的喘息——他們知道自己闖了一條再也回不了頭的路。
可是現實逼人:如果沒有這個,日子就只能被踐踏;有了這個,起碼能叫「別再來」。
於是他們決定繼續做。不是瘋狂地做,而是在「不得不間引」時,把那份罪與痛,變成一只箱子的『材料』。你可以說那是拼命找理由讓自己不那麼痛——我卻寧願承認,那是困獸在窄巷裡咬破自己嘴巴的血腥決心。
一封沒有落款的恐嚇書:上納「禮物」,並宣布規矩
很快,部落把做好的箱子「包裝」成對**△▼(M 用代稱)地方勢力的禮物**。名義上是居民「有點心意」想表謝意。實情是什麼,誰都心知肚明。
那一天後來幾乎成為傳說:庄屋府裡——女人與小孩先倒下,各種吐血、痙攣,直到一個也活不成。
看似一夜報復,實際卻是某種宣告:
從今以後,不要再碰我們。
過去的仇,我們不會忘;但你們不來,我們也不去。
若有人再來欺壓,我們就再寄一只。
那只箱子,請送回,別問理由,別四處宣揚。
還有一件事——我們這裡,已經有七只。
M 說:「『七只』那句,多半是唬,也可能是一半真一半假。」
然而就像所有政治裡的「半真半假」,最有用。鄰近幾個地方勢力都聽進去了,自那之後,碰這個部落的人忽然沒了。
你說是出於畏懼、還是出於嫌惡?不重要——打擾停了,這才是他們想要的。
武器回彈的第一堂課:十一歲男孩與滅門當日
故事永遠不會只有「漂亮的一面」。
第十三年,十六只箱子在一處陰涼的倉裡一排排擺著,有人專門看守。
然後就出事了:一個十一歲男孩趁人不注意,偷偷把其中一只拿回家。
最壞的巧合是——那只正好是七方,而且是剛做成沒多久的最「重」的那種。
孩子的眼睛抵不過那種「益智玩具」式的外表——抽、推、旋、嵌,誰不想摸?
當晚,整個家裡的女人與小孩,連那個男孩自己,全部倒下。
部落那時才真正坐在地上發抖:武器會回頭咬你的——而且不留情。
那一夜之後,村長、長輩們終於做了決定:不能再讓那些箱子「沒有出口」。
於是,他們找上了M 家的祖先。
舊約:由神社家處理,但要「稀釋年」
M 說,當年來的是五位代表。那時 M 家的先祖看過那些箱,說了一句話:「太濃了。」
於是提出了兩套規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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稀釋法:把所有箱子分班,三戶或四戶輪流保管,且必須在女性與孩童碰不到的陰涼處。
期間,由非保管的兩戶監督輪管的一戶,每隔一段時間拿符換符。
跨班不得談箱,全村不得談別班的箱——這不是封口,而是避免攪動。 -
年限:每只箱子都有自己要「過的年數」,過了才可送到 M 家處理。
這個年限不是亂定,大致依箱子的『重』來分:一方可能百餘年,七方則可能到一百四十年。
一旦未過年限就送來,不收。
M 祖先也訂了不回頭的保密法:
哪只送去哪一班,只記在 M 家的帳本;送信的人一旦完成任務,就被「處理掉」。
殘忍?殘忍。但這也是那個時代維持秩序的方式——避免反咬、避免外洩,讓規矩只能向前。
結果是,M 的爺爺、曾祖父那一代——剛好撞上好幾只到期。
別家都能在爺爺那代收完,偏偏七方拖到 M 這代。他半笑半苦:「我以為還早,誰知道會在我眼前跳出來。」
回到我們的夜晚:為什麼 K 也算「受害者」
你也許還記得,M 說過:「女、童」。
這兩個字不是形容詞,是這些箱子的索命邏輯。
M 一邊解釋,一邊看了 K 一眼:「那晚你在場,你也接近過,所以你在規矩裡,不是外人。」
K 聽完低著頭——那不是羞愧,是「突然理解自己剛剛站在多近的危險邊」的後怕。
至於我,M 說了一句我現在回想還會麻:
「你姓 ◎○,在這裡不常見。而我們的故事裡,那個教做法的人,也叫 ◎○。」
他沒有說「所以你就是他的後代」,他只是把巧合放在桌面上。
我不敢接,因為敢接就像是答應了一個會改變陰影長度的身份。
J 的懺悔與 S 家的沉默
J 那晚跪了三次。他說話帶喘,手一直抖。
他承認:他怕,於是和 T 家「賭一把」——賭 S 家不知道、賭納屋不會被拆、賭年限到了他能悄悄移走。
輸了。
S 父母一直沉默到最後,S 婆只重複:「怪不得……怪不得不讓靠近那間納屋。」
你說他們有沒有原諒 J?我覺得沒有——只是,更大的震驚把「憤怒」蓋住了。
M 把結尾說得盡量溫柔:
「到這裡,請放過 J。
規矩既然已經走回正路,箱子也不在了。
今天當作聽故事,到此為止。」
我看著 J 的背,想到老一輩常說的「背業」兩個字。
有些擔子你並不想扛,但輪到你,就只有兩種結局:扛,或者躲。
J 選了躲,然後繞一大圈又回到扛——只是中間把別人差點壓死。
這句話我沒有說出口。
箱子的名字、標記與那些難以承受的數字
M 把他知道的小片段湊成一張大圖,像把碎玻璃一片片拼回窗。
他說:一方六只、二方兩只、五方五只、七方三只——合計十六只。
光用算術數:「至少五十六個孩子。」
他補一句:「傳說裡還有失敗的箱,可能更多。」
數字在筆記上看起來平平,說出口就像一拳打在胃上。
我注意到 S 的手指在桌底下用力摳自己的掌心,像是要把某個將爆的東西按回去。
關於標記,M 說:每類都有符號,像**△、■那種最基本的形狀,讓人一目了然。七方的記號裡還有個三角**(這跟他那晚打電話說的內容對上了)。
我問:「八開呢?」
他搖搖頭:「那只從做完、AA 帶走後,就像被抹掉一樣。去了哪裡、用在哪裡,沒人敢寫,也沒人再講。」
「規矩」真正的用意:讓人無法甩鍋
我問 M:「你爺爺為什麼要把制度設計得這麼殘酷?送信的人還要……」
M 反問我:「如果你把責任切小、分給很多人,會發生什麼?」
我想了想:「沒人要負責。」
他點頭:「對。所以他們把責任綁死在一小撮人的脖子上,逃不了。
苦嗎?苦。但那是那個年代唯一能讓事往前走的辦法。」
我忍不住插嘴:「那你呢?你也在這些『往前走』裡。」
他笑:「所以我那晚才會在你家先哭再『做』。我怕,怕到不行。
但輪到我,就只能往前。怕完再做,大概就是我們家的學分吧。」
那些「有關我的事」:我的姓氏、我的好奇與我的克制
夜談散了,我在回家的路上不斷盯著車窗外黑成一條河的國道。
◎○ 這兩個字在腦子裡亮滅——我爸生前說過,我們家祖上來自隱岐。
一切都像巧合,巧合到可疑。
我問自己:要不要去挖?去翻戶籍、去問圖書館、去翻地方誌,看有沒有關於「八開」或那個年代的民間記錄。
老實說,我想。很想。
可我也知道,寫出來可能會讓某些人覺得我在搭別人的痛。
所以,我把這股想要「證明」的衝動放在口袋,先告訴你我會做的:我會去查,但在可說與可傷之間,先選擇可說的一部分。如果查到明確的學術資料或地方誌,我會只談文字,不指人、不中地。
我對「歧視」這件事的偏見(是的,就是偏見)
M 在上篇說過「別對 S 做差別」。我把那句話寫在心裡。
你可能覺得這些故事像舊時代的「部落傳說」,跟我們這代無關。
但我偏見很深:歧視從來沒消失,它只是換外套。
以前叫「你那裡的人」,現在叫「你是移工、你是單親、你是同志、你是……」
名字不同,手法都一樣:把人當不是人,把他們的痛當作理所當然。
那晚我看見的箱子、聽見的名字、摸到的嘔吐與血腥氣,通通在提醒我:
當社會把一群人逼到角落,他們會做出你無法接受的事。
你可以譴責,但別忘了先問——是誰把他們逼到角落?
後記一:S 的勇與 K 的穩
那晚之後,S 說了一句我很佩服的話:「我怕,但我更好奇。」
我們常說「好奇害死貓」,但 S 的好奇不一樣,是當事人的求知權。她不是要獵奇,她只是想有答案。
K 則是那種你會感謝上天讓你朋友找到的伴侶。M 在吐、在念、在崩潰時,她一直扶著他的背、幫他綁住手與箱,沒問一句『為什麼是我』。
我在旁邊看著,心裡很俗氣地想:這樣的人,值得被好好對待。
後記二:關於兩只「七方」與 M 的未來
M 說,還剩兩只。
他講得很輕,像是在說「下週要加班」。
可我知道,那不是加班,是把自己送進一個看不見的戰場。
我沒有資格替他打氣,只能做兩件小事:
第一,不把那些不該說的細節寫出來;
第二,如果哪天又要「做事」,我這裡永遠有一個能坐著哭的客廳。
一點私心:尋人問字
寫到這裡,我還是想把求助放在文末。
如果你是做地方史的、做民俗學的,或家裡剛好有口傳資料,關於隱岐相關的流放者、明治初年的民間禁忌、以及「八開」這個詞在任何文獻或筆記裡的出處——
請教我一點線索。
我承諾:不指名道姓、不定位地圖、不出賣任何人。
我只想知道,這段看起來像小說的東西,在歷史裡是否有殘影。
收尾:把燈關上之前
你如果問我:「你現在相信『靈異』了嗎?」
我還是不知道。
我只知道兩件事:
一是,那晚發生的,我們四個人全身都記得;
二是,比起看不見的鬼,我更怕看得見的惡——歧視、貪婪、怯懦、互相推卸。
木箱只是承載,它裝的不只是指尖與臍帶,還有一個地方百年的陰影。
我們沒辦法當聖人,只能在輪到自己時,別把箱子又丟回別人家。
我把窗簾拉上,屋裡暗下來。
在黑暗裡我聽見自己說:
「到我了,就做事;不是我,也別添亂。」
然後,等心跳慢下來一點,再去睡。
